粤港澳三地用药习惯趋同而药品注册管理制度不同,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,国家药监局创新实施《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药品实施方案》。江门加速政策规则衔接,积极落实大湾区药品监管创新政策,组建服务团队,对广东恒健制药等重点企业开展“一对一”精准辅导,讲解澳门药品跨境委托生产的工作程序、申报要求、流程时限和监管标准,指导广东恒健制药与澳门澳邦药厂委托生产的“止痛活络摩擦膏”进行产品工艺验证,并完成生产许可变更,助力企业成为全省首批承接港澳药品委托生产的主体。